北京青龙湖盛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罚款80000元博冠体育
发布时间:2023-09-12 21:07:30

  博冠体育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北京青龙湖盛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丰市监处罚〔2023〕69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第三款

  经查博冠体育博冠体育,当事人主要从事房地产项目开发和销售的经营活动,在北京市丰台区王佐镇泉湖西路与山湖路交叉口东南角设置了“万科翡翠西湖云庐营销中心”项目售楼处样板间,并在其中“下叠户型”样板间内安装了KONE N MonoSpace无机房乘客电梯,产品出厂编号为1136980842,内部电梯编号为L1。自2019年12月20日至2022年10月26日,当事人在没有办理使用登记博冠体育,且未经定期检验的情况下,使用上述电梯供顾客乘座观看样板房。2022年10月26日,当事人停止使用上述电梯博冠体育。

  综上,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博冠体育,并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8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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